分享到:

新疆崇汇财务代理有限公司新疆工商注册,新疆财务代理,乌鲁木齐资质代办,乌鲁木齐工商财务代理公司让你省时省钱省心

18690819616
您的当前位置:华企黄页分类信息>新疆崇汇财务代理有限公司>商务服务>金融服务>新疆财务公司的乌鲁木齐报税服务新税法固定资产折旧

新疆财务公司的乌鲁木齐报税服务新税法固定资产折旧

2016年08月04日 13:18:21 发布

新疆财务公司的乌鲁木齐报税服务新税法固定资产折旧。将于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九条和第六十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新疆财务公司的乌鲁木齐报税服务新税法固定资产折旧。将于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九条和第六十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 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 电子设备,为3年。
   新税法在固定资产的净残值方面与会计口径一致,由企业自行确定,但折旧方法税法要求须采用直线法,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也有最低限定,所以各企业在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和净残值时须综合考虑会计和税法的不同要求,以进行合理的纳税调整。
   想必大家看完对于以上的知识介绍有了一定的了解,以上就是有关乌鲁木齐报税服务的一些基本信息,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对于理解和使用产品会有帮助。更多关于该动态,乌鲁木齐工商财务代理公司会继续介绍,欢迎关注!

公司联系资料

新疆崇汇财务代理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新疆 乌鲁木齐市
公司主页:
www.xjchcw.com
电话号码:
18690819616
联 系 人:
谢升华
移动电话:
18690819616
电子邮箱:
18690819616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或由用户自行发布,本站不对以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果有侵犯到您的利益,请您来函告知我们,我们将尽快删除

华企黄页分类信息   huaqi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