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集中供气的气瓶安全管理规范包括以下要求:
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随意改装其它种类的气体。
气瓶室应严禁靠近火源、热源,禁止放置在腐蚀性的环境。
气瓶室必须使用防爆开关和灯具,周围禁止动用明火。
气瓶室应由通风设备,保持阴凉,气瓶室顶部应该留有泄流孔,防止氢气的聚集。
空瓶与实瓶应分区放置,气瓶室易燃易爆气瓶应该与助燃气瓶隔离。
瓶阀、接管螺丝和减压阀等附件完好齐全,无漏气,滑丝,表针松动等危险情况,各种气压表一般不得混用。
气瓶在存储、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工作地点不固定且移动较频繁时,应固定在专用手推车上,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