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和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工作部署,2017年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品牌工作办公室将会同联合会产业部以及各专业协会就行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做出以下安排:
一、完善质量品牌标准体系
年内在《纺织行业品牌培育管理体系 通用要求》(FZ/T01119-2013)标准基础上,按细分行业进一步细化通用要求,完成操作性更强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实施指南—纺织行业》行业标准的立项及制定。
二、继续推进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宣贯及人才队伍建设
1.在各专业协会配合下,依据《纺织行业品牌培育管理体系 通用要求》(FZ/T01119-2013)行业标准和《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实施指南—纺织行业》,按细分行业对50家企业开展标准宣贯;
2.组织企业人员开展首席品牌官和品牌经理专业知识培训,培育人次分别为50和100人次。
三、继续开展企业品牌诊断及培育试点示范工作
1.组织各专业协会对50家企业品牌现状进行调研和问题诊断,提出诊断报告50份;
2.由各专业协会推荐,对50家企业开展年度品牌培育试点工作,发展15家品牌培育示范企业;
四、开展行业品牌文化及品牌之旅形式的经验交流活动
1.推进企业主体的文化创意中心建设,鼓励企业开发基于地方特色和本身产品优势的文化旅游线路。
2.组织品牌培育试点企业走进示范企业进行交流互动活动,推广典型案例。
五、深化区域品牌建设
1.继续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试点建设,帮助地方进行品牌示范区的有效规划和实施;
2.组织推荐产业集群进行参评品牌培育示范区
3.组织区域品牌试点地区开展交流互动活动。
六、继续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工作
1、按照中国质量协会团体标准《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和《质量信得过班组活动准则》对企业进行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工作方法的培训、交流工作。
2、开展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工作成果的交流、评比、表彰工作。
七、继续开展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对标和行业质量奖评比工作
1、按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要求,对企业进行培训、宣贯、诊断工作。
2、按照《全国纺织行业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要求,对2012、2013年获得“纺织行业质量奖”和“纺织行业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奖”企业进行复审。
八、支持行业企业之间建立质量品牌培育联盟,并纳入工信部统一安排。
按照工信部科技司部署,征求企业意见,鼓励企业自发组建品牌联盟,开展联盟成员互助。
以上工作,由中纺联品牌办会同产业部共同推进。